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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电力大学(保定)2020年MEM招生简章

【MEM备考网】:华北电力大学(保定)2020年MEM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招收硕士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含全日制及非全日制)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报考点必须选择保定市教育考试院。

(一)网上报名:

1、日期:2019年 10 月 10 日—31 日每天 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时间:20179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具体缴费办法参见所选报考点网上报名公告。

(二)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照相。

1、现场确认时间:2019 年 11 月 12 日前,具体时间见所选报考点通知,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有关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注意事项及要求,请登陆 http://gs.ncepu.edu.cn/招生信息,查询我校《2020 年硕士研究生报名考试公告》。

四、资格审查

(一)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向我校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二)单考生的资格审查在现场确认时进行。届时须向学校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已发表过的研究论文(技术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本单位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信和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培养的证明(推荐信和证明学校统一格式,请自行从我校网站《2018 年硕士研究生报名公告》中下载)。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考试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2019年12月14日—25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9 年 12 月 21 日至 12 月 22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

4、考试大纲及命题

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其他科目考试大纲由我校编制并组织命题。

单独考试初试科目设置与相应学科专业统考生的考试科目相同,均为我校自行命题。

初试成绩 2020年 2 月 3 日后公布,分数线 3 月 15 日左右公布。

(二)、复试

1、具体复试时间、地点、科目及方式由我校自定,一般在 3 月下旬公布复试办法及名单,并进行复试。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会计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对以同等学力资格(以报名时为准)报考我校的考生(不含公共管理及工程管理硕士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复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每门为 3 小时,试卷满分为 100 分。

2、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六、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调剂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登陆 http://gs.ncepu.edu.cn/招生信息,查询我校具体调剂办法,并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七、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见当年的复试安排。

八、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定向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请假不得超过 2 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取消入学资格。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 月 1 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学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 1 至 2 年,再入学学习,具体申请办法参见当年的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九、学习方式、学制和学习年限

全日制(125601)工程管理硕士学制为 2 年,学习年限 2~3 年;

非全日制培养硕士生学制 3 年,学习年限为 3~5 年。

十、学费和奖助学金

学费标准:根据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学费备案批准文件执行。

奖助学金:我校已形成完善的奖助体系,奖助政策根据《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和《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执行。

十一、住宿安排

学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住宿安排,学生按相关规定缴纳住宿费。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校不提供住宿安排。

十二、有关考研资料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指定考试科目的参考书目和参考材料,不提供往年自命题科目试题。

有关入学考试学校自命题科目的考试大纲,考生可登录 http://gs.ncepu.edu.cn/招生信息查询。

十三、其它

(一)我校各专业的最终招生人数以当年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二)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单考生、在读研究生及现役军人除外)。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签订定向协议等,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三)考生要诚信考试。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 至 3 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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